近日,針對儲糧環節糧食損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修訂后的《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將于2023年10月1日施行。《辦法》完善糧食收購入庫和銷售出庫等重點環節質量安全檢驗制度,增加糧食經營者收購糧食應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政策規定,同時修改出庫前應當委托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的情形等內容。此外,《辦法》增加運輸糧食發生蟲害霉變等情況及時處置、鼓勵采取在途糧食質量安全檢測技術等信息化手段的要求。發改委表示,修訂《辦法》是為保護糧食生產者積極性,維護糧食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糧食流通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國家糧食質量安全。(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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